闯祸

姓余的嘴巴是不干净,也有对人家少女不规矩的言行。

打是该打。

还要狠狠地打一顿。

他就是欠揍。

可是就此送命应不应该呢?

如果不带情绪,纯粹以旁观者的角度来进行法理分析,那是罪不至死。

可如果身在其中,产生了厌恶的情绪,会说出,怎么就不该死了呢?死十次也不够呢!

谁让他活得这么恶心,活得恶心不是他的错,跑出人恶心人就是他不对,他全家都不对,只死一个,还是太便宜了呢!

别小看恶心,它会引起情绪的升级反应。

打架也是容易失手的,哪条法律规定了,会失手的就不允许打架?

只会规定打架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