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了(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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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经执行了门规,还是当众的,令狐冲日后再用武功,还能说是华山派的吗?
那么华山的门规形同虚设吗?
算计欺负岳不群,那是痛快得可以激发心智,办法多的是,倒霉的怎么都是他,也必然是他。
那么令狐冲杀了他,也就完全师出有名了,你们自己说的,断绝关系了,那就不是师徒了。
要说一日为师,终身为父,那好,让岳不群割肉剔骨还给令狐冲。
不错,是割岳不群的肉,剔岳不群的骨。
哪吒是干得不错,可惜割的是自己的肉,也就是说,痛的只是他,不是他爹。
所以要让他爹痛,痛过十倍才行。
至于罪名,更是简单。
岳不群不是只有任性吗?好,按规则来办,让他成为为规则流血的人。
这样国民素质都不一样了,要焕然一新了。
这不是现成的“我爱凯撒,更爱罗马”吗?
真不知道金庸是怎么了,更精彩的愣是不写,尽挑些憋屈的来写。
原文是——这一次令狐冲却不敢伸手去拉扯,满腹气苦,耳听得崖下又响起了她清脆的福建山歌。他走到崖边,向下望去,只见她苗条的背影正在山坳边转过,依稀见到她左膀拢在右袖之中,不禁担起心来:“我扯破她的衣袖,她若将此事告知师父师娘,他二位老人家还道我对小师妹轻薄无礼,那……那……那便如何是好?这件事传了出去。连一众师弟师妹也都瞧我不起了。”但生性豁达,随即心想:“我又不是真的对她轻薄。大丈夫我行我素,人家爱怎么想,我管得着么?”
虽然他对扯破岳灵珊衣袖之事不再担心,但想到她只是为了不得对林平之教剑,居然如此恼恨自己,实不禁心中大为酸楚,初时还能自己宽慰自解:“小师妹年轻好动,我既在崖上思过,无人陪她说话解闷,她便找上了年纪和她相若的林师弟作个伴儿,其实又岂有他意?”但随即又想:“我和他一同长大,情谊何等深重?林师弟到华山来还不过几个月,可是亲疏厚薄之际,竟是这般不同。”言念及此,却又气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