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第146章 案卷(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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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之间的切磋其实并非对练,一个更为合适的词是“印证”,“对练”的主体是两人,“印证”的主体则是剑法。
昨夜已证明了两人不适合切磋,今日二人也不再以指上剑为媒介,而是直接互相商讨演练招式,遇到值得注意之处便拆分剑招,对着一个小小的动作反复研讨。
这种谈剑促进的是双方的理解,裴液也是第一次和同层次的剑手做这种讨论,自是屡有感悟,而且发现即便同是拙境,于剑的理解其实也偏差极大。
休息的时候,两人坐在灯火下,裴液手伸进剑匣,李缥青则把那案卷放在膝上翻看着。
“我能看看吗?”裴液问道。
李缥青没说话,把案卷往两人中间挪了挪。
裴液探头过去,然而才翻了三页,他就忍不住蹙了下眉头。
这案卷一共十二页,就一件案子来说,篇幅并不算小了,记录也不粗略,但其中的有效信息却并不多,而是充斥着大量可有可无的细节。
是找不到更多可书之处吗?
这一卷翻完,裴液只提炼出一个大致的场景:赵镖头押解一趟镖,李缥青师兄同行,二人在回来的路上遇敌,两人皆有拔剑搏斗的过程,但剑刃都无血迹。
搏斗的过程是最多值得下笔之处,有经验的武修可以从搏斗留下的痕迹中归纳出出手者的许多习惯和特点,这些都是寻找真凶极有价值的信息。
但案卷只两笔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