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三章 翩翩郑大公子(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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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律法规定,只要定亲,你们就是合法的夫妻。所以,你一时是郑家的人,一世就是郑家的人,如果违抗,那是要流放的...!”
李泰真的很有才华,他可以将唐律背的是滚瓜烂熟,试问,有哪对父母不喜欢这样的孩子。
只是就在李泰说完,郑绵露出微笑的时候。
突然,又有一个声音响起:“越王殿下真的是天资聪颖,大唐律法背的是严丝合缝,只是可惜,死记硬背还差了一点火候。
确实...李荇安曾经是郑家的人,但是现在已经不是了,因为郑家上次诬陷和我李荇安有通奸之罪的时候,就已经将李荇安用通奸之罪给休了。”
“什么...?”郑绵脸上一个惊骇,显然这是郑绵没有想到的。
唐朝,特别是贞观期间的《户婚律》对正妻的保护,相当的给力。
李世民制定的婚姻法,男人不能无缘无故离婚,只有在正妻犯了“七出之条”的情况下,男人才能休妻。即便是正妻犯了“七出之条”,还得没有“三不出”之条,男人才能休妻。
这本来是保护正妻的法律,但是对于李荇安来说,那真的是一种煎熬,李世民家族制定的婚姻法,就规定了“有所娶,无所归,不出”。
丈夫要休妻,必须取得正妻娘家的同意,还必须让正妻离婚后有房子住,有生活来源。这一条律法,让男人离婚的成本非常高,家里没有矿的男人,根本就不敢离婚。
李荇安不能被休,而李荇安想要提出和离,那也是根本不太可能的,虽然大唐民风已经很开放了,可是这和离还真的没几次,更何况是这世家门阀。
但是有一条可以让夫家休妻,那就是妻子一旦给丈夫送了一顶草原色的帽子,男人就可以无条件休妻了。
李荇安和李战被诬陷为通奸罪的时候,郑家的郑仟老谋深算,为了可以替自己的儿子霸占郑潭的财产,直接出具了一张休妻证明。
李荇安都没有来得及反应,本来还以为这是羞耻的证据,可是今天,居然成为了翻盘的本钱。
“不可能...不可能...!”郑绵大声的喊着:“大唐律法规定,没有特殊情况,一定不能休妻,当时你和荇安被证明了通奸之罪根本就不存在,所以荇安的休妻证明,也应该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