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明朗悟了。

他明白自己为何总要被人说成是一个端着盛世软饭的男人了。

整个荒野骨庙内好歹也有一两千人,暂且不去讨论神民、神裔之类的会有血统、气质、神韵加成的问题,光光是颜值这一块,自己居然轻轻松松进入前三,并且还是在如此密集的人群中直接被点了出来!

有些人,如夜间的萤火虫,无论如何低调且安静,都还是会被一眼识破,这一生也注定不可能平平淡淡了。

也正是这份独特的俊美,遭来了太多人的诽谤与妒忌。

该自己承受这世间的不公平的。

要不是这神民尚庄是要将自己扔出去给夜恫女吃,祝明朗真就可以原谅他这份慧眼与诚实。

“神民,就是躲在这里头,像一个被懦弱恫吓的小孩,将别人给推出去送死的吗?”祝明朗反问道。

“呵呵,我们雀狼神城的人自然不会有什么生命危险,我在意的只是这骨庙中其他凡民,试问这夜恫女若真的不顾一切的杀进来,在座又有多少人能够活下来,三个人,换一两千人,我何尝不是在保佑你们??”神民尚庄无比高傲的说道。

“说得对!”

“是啊,不能因为你们三个,害死了我们所有人。”

“你们自己运气不好,何况你们也有可能是被神明厌弃的人呢,曾经做过一些侮辱神明的事情,才会遭来这般横祸,要想救赎自己的灵魂,就按照尚庄的意思去做!”

骨庙内,基本上是没有持反对意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