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审案,人证(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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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庆沉吟了声,旋即问道:“你可有证据?”
孙家管事心中一凛,他看见了县令大人跟苏家小子对视一眼,又听县令大人这话,心底沉了一下。
按道理说,方大人应该是问苏庭有何证据,证明孙家动强。
但此时方大人问话,却是反了过来,问他孙家可有不曾动强的证据。
话锋不同,这句话的含义,自然也就不同。
孙家管事想不到苏庭这么一个少年,有什么本事能够被方庆这县令大人,看得比孙家还重,但他心中虽然有些震动,可为人也算沉稳,未有失态。
听得方庆问话,孙家管事深吸口气,拱手道:“回大人,此事有着人证,且是官家之人,绝非闲杂人等,其言语必然可信。”
方庆眉宇微皱,跟师爷对视一眼,都看出了对方眼中的意思。
这是衙门里,哪个当差的,被孙家收买了?
无论怎样,孙家毕竟找来了人证,像是这种状况,便有些复杂了。
难不成还要找到那当差的,被人收买的证据?
大周朝廷,各地县衙,案件无数,如方庆这般人,如师爷这般人,也见过无数案件,其中一些案子,有富贵人家,用钱收买些闲杂人等,假作人证。
而这类事情,放在外地,变得十分复杂,往往是官员收了贿赂,便匆匆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