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致远温声道:“传说是上古虞朝流传下来的一首诗歌,是说神灵喜欢谁,就会在他的额头画上一个印记,占卜说这是好事,被选中的人三天之内便可成仙。”

裴液下意识伸手抚上自己的额头。

神灵?一位从六千年前的虞朝存在到现今的神灵?

“嘿嘿……”冯志咬牙冷笑,“这‘喜欢’的代价可真是惨烈。”

沈闫平低声道:“长辈对幼童是喜欢,虎狼对幼童也是‘喜欢’。”

常致远蹙眉思索了一会,转头对另外两人道:“说到这个我也想起来了,我记得汉时有位姓杜的方士为此诗做过小注,好像记载了一项仪式。后来晋人胡烨疑其半真半假,编纂时便归入志异一类。”

冯志摇摇头,表示没有印象。

沈闫平却举书道:“不错!就是这本杜无真的《三朝诗笺》,他说那仪式是祭神所用,三日间分别取一、四、七共十二人之性命血肉,以飨神灵。”

眉头一低:“不过暂时也只有这些了,我翻出了所有杜无真的著书,其余的还在查阅中。”

冯志恍然:“不错!昨日一人,这次这些凶犯的目标本是四人,但这小子那边自救成功,对方便临时去捉林珏凑数,却因此惊动了林霖。”

“这却有一个问题。当时裴小兄弟已经出了北门,这凶犯为什么不来抓他,而是去更远的林大人家呢?”

裴液抬起头来,这也是他一直在思索的问题。

自己只是杀了两个‘绑匪’,他们既然一开始能找到自己,为何不继续派更厉害的人来捉自己呢?

“也许,这小子醒来之后,便不是那‘神灵’的目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