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轨道若连自己跑偏了,那就不配了。

如果警察自视法律法规为儿戏,阳奉阴违,随意违反,不仅是对法律法规的亵渎和对自己职业的讽刺,更会对社会公众和对法律法规的敬畏信仰产生消极作用。

但在现如今的环境下,无论是面对弱势群体,还是面对富贵群体,警察的确都挺难做人的。

面对弱势群体,有些时候虽然同情,但是法律无情,必须要做的时候,就有可能被误以为是人无情而被舆论攻击。而面对富贵群体也挺难做的,很多人都没能做到“法不阿贵”!

法律和执法者在富贵面前不应该阿谀献媚!对执法者而言,无论是如何的一个权贵,都要去平视他们,一颗平常心,不亢不卑,不阿不奉!

能做到这一点的,少之又少,至少陈巍自己就有这个深切的感触,在琴岛,在他领导的这些所有人中,能有这种平常心的人恐怕连百分之三十都不到吧。多数人对于权贵已经形成了习惯性的阿谀献媚。

当然,不只是警方的人,整个社会上或许更多,说有百分之五十的人会对权贵阿谀献媚不过分吧?

就说某高速路段面临省里的大领导来检查,路段当地市里的人就开始忙了,准备的那叫一个周全啊,因为担心高速路上领导需要方便,甚至不惜花大价钱带上“流动卫生间”,这玩意儿租一天可是要好几千啊!

并不是大领导有这种需要,或许大领导人家还清廉的很,但是下面的人就不行了,总会有一些对权贵阿谀献媚的家伙。

阿谀奉承的家伙认为只要会这一招,那就是会做人,殊不知,会这些才是没有学会做人……

骨子里的东西若是不能改变,人就无法改变,骨子里人们都会对权贵阿谀献媚,所以才把这当成了会做人的一种表现,殊不知这种意识真的是一种思想上的退步啊!

当年华夏刚刚在党的带领下打下天下的时候,哪有这么多阿谀献媚的人?因为做这种事情都是封建社会奴才对主子做的!华夏解放了,人民翻身做主人了!没有什么主子和奴才了,又何谈阿谀羡慕?

阿谀献媚的人骨子里就有奴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