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此时此刻方正并没有时间去搭理方奎,他的所有注意力都在那个郑源的身上!

方正从没见过身上如此煞气、怨气滔天之人!此人浑身上下就没有一点金光,全是漆黑如墨的煞气!方正甚至怀疑,这厚厚的煞气里面,都未必有金光闪烁!这就是个罪孽滔天的大恶人!

再看他的过去,方正的眼睛是越来越红了!

郑源,原名郑远,并不是一指山附近的人,而是来自西北地区。事实上,他家也不是地道的西北人,他小的时候,父母带着他搬过去的。

事实上,郑远也从来没把自己当作西北人,甚至他在某种意义上来讲,就没把自己当作人看!他的思想从小就和所有人不一样,他小时候最喜欢的游戏是用开水浇灌蚂蚁洞。将小鸡仔捆在木板上,用放大镜聚光灼烧,直到将鸡崽全身羽毛都烧没了为止,然后换下一个。

十二岁的时候偷东西被村子里的养殖户抓住了,对方并没有责罚他,只是收回了他偷的东西,还可怜他给了他几块糖。结果,他给那养猪户的养殖场投了一瓶毒,毒死了养殖户的十几头待产的母猪,那一家子原本是蒸蒸日上的小日子,结果转眼之间负债累累,一夜之间,一家人想不开,服毒自尽了。

十岁的时候,他们家离开了村子进入了城市。别人上学都是带书本,他却喜欢带一把刀在身上,作业让别人做,不做就打。每天收保护费,不给也打。

结果事情闹大了,有学生告诉了老师,老师将他叫到办公室训话,结果他暴起用刀捅死了班主任,然后就坐在办公室里,看着班主任的尸体喝着班主任泡好的茶。

没多久,警察来了,警察问他,是他干的?

郑远点点头。

警察道:“你可知道杀人是犯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