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族的寿命又短,小红可以在短时间内恢复自由,又能感悟生死无常。这是一个很合适的伙伴人选。

马王当初把小红叫过来,就是存的这个心思。只是被小红一口拒绝了。

高正阳既然愿意试试,他当然不吝于给个机会。

小红不屑的看着高正阳,“无知的人族,我和你可没什么好说的。”

“那可不一定。”高正阳笑起来,“你不是喜欢诗歌么,不如我们聊聊这个。”

“哼,你懂诗歌么……”小红的诗歌可是从上古某个纪元文明遗址中学来的,她不相信这世上还有别的生命懂得她的诗歌。

“呵呵,不巧,琴棋书画正是我最擅长的。”

高正阳傲然道:“若说武功法术,我可能算不上高手。但论文学艺术,我就是天下最强。”

小红本不想和高正阳多说,可他话说的太大了,小红忍不住反驳道:“天下最强,你做首诗我看看。”

“这还不容易,我就来首你喜欢的自由诗歌。”

高正阳不会作诗,但架不住他会抄。作为诗词界的搬运工,在这个世界上他还真是谁都不惧。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简单的词句,把生命、爱情、自由三者解析的明白通透。

对上普通人来说,这首《自由颂》也不过就是有点意思。但对文学青年或文学马来说,这诗就要了命了。

尤其是小红这样的文学马,一直是自己乱折腾。她虽自视甚高,天天那自由了作诗。但和高正阳的诗相比,水平就差的有点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