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深深,群星点点。

赵天龙端着一杯白酒,慢慢的品味着酒香。现在都流行喝红酒或干白,但他却最爱白酒。

高度的白酒香气浓郁,入口先辣后绵,直透五脏六腑。这是其他品种的酒无法比拟的。

桌子上摆着二十多样菜,色香味俱全。平时他也不会这么奢侈,只是准备招待高正阳,对方既然不来,他就独自享用了。

不过他年纪大了,晚上更没有胃口享用这些。只能挑一些肉喂给旁边的老黑。

老黑是一只斗牛犬,经过基因筛选培育,身长足有一百九十公分,体重接近一百公斤。蹲在那里,浑身肌肉块垒分明。

想要斗牛犬有一身漂亮肌肉,只是训练是不够的。还需要注射各种强化肌肉的药剂,包括饮食也要配合。老黑的吃、用,每个月开销就是数十万。

当然,这么昂贵的投入也是有效果的。

老黑不但异常服从命令,还勇敢善战。说生撕老虎有点夸张,却至少能够一战。至于普通人,三五个也不够老黑咬的。

赵天龙牵着老黑的时候,非常有安全感。这么凶猛的大狗,更重要的作用就保护他。狗的嗅觉灵敏,而且有种很强直觉,又通人性,还极其忠诚。更重要的是,不会说话也不会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心思。

一个人喝酒实在无聊,大黑虽好,却不能一起品酒。赵天龙示意赵铭过来,“一起喝一杯。”

赵铭本想拒绝,但看赵天龙态度很坚决,他也就没说话,默默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酱香浓郁,回味无穷。茅台果然是顶级的好酒。”赵铭夸赞说。

“这瓶窖藏了二十年,当然浓厚。”

赵天龙轻叹口气,“可惜,本以为高正阳是个人物,却鬼祟不敢见人。这英雄酒他就没资格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