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轩白眼一翻,没有追问。

唐峰他们三个是和陆轩出生入死过的战友,他们一直甘于过着平静的小日子,一直在刻苦锻炼,期待着有朝一日,能够洒热血一次。

他们终于到来了这次机会!

唐峰玩弄着手中的沙漠之鹰,叹了口气道:“老大,即使这些武器再厉害,也对付不了血族的。”

话音刚落,陆轩心里一咯噔。

陆轩搞错了一件事,他以为唐峰他们几个人,没有和血族战斗过的。

不只是在米国,当年他们几个人再次以狼牙的名义,去讨伐ts组织的,便是遇上了血族的一个伯爵。

严函差点没死在这位血族伯爵的手上。

想到这里,陆轩顿时有些惭愧起来,他现在更信任的是唐勇、萧破军为首的七人,将他们当成是自己的左膀右臂。

毕竟萧破军他们七个可是武道高手,而唐峰他们,只是身手不凡的特种兵。

陆轩不仅将他们给轻视了,甚至都忘记了曾经也与他们一起对付过血族。

不过在强大的血族面前,要是单打独斗,他们绝对是可以应付的,可是对付两个的话,几乎没有胜算。

所以,他们听到陆轩再次提及血族时,他们才会露出惊惧之色。

听到唐峰的话,陆轩笑道:“这次我去米国,研究制造了一把专门对付血族的武器,紫外线子弹!”

“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