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斩将杀敌(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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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最初从砀郡出兵的时候,也不过就数千人,这一路招降沿途秦军,兵马如同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但这些七拼八凑起来的军队平日吓吓人还好,真遇上厉害人物,本就人心不齐,比寻常军队更加容易崩溃。
此刻被吕布一冲,很多秦军都不愿意与旧日袍泽作战,再加上吕布气势太凶,乱军之中,人挤人的战场上,那方天画戟,却犹如绞肉机一般,所过之处,方圆丈许之地都无豁口,那当真是挨着就死,碰着就亡。
一边是并无战心,七拼八凑的乌合之众,一边人数虽少,但却进退如一,吕布在厮杀中犹能保持对帐下军队的掌控,虽然大势上看起来好似身陷重围,但事实上却是如入无人之境。
如此来回冲突几次,只将刘邦军杀的丢盔弃甲,吕布见对方军队如此不堪,心中一动,放缓脚步,命人以秦腔喊话,让那些投降刘邦的秦军只要肯弃暗投明,朝廷便既往不咎。
一时间,倒是有不少秦军加入进来,吕布身边的人竟是越打越多。
刘邦初时慌乱之后,见对方人少,本不在意,开始尝试着稳住阵型,平日里虽然不怎么正经,但若论统兵打仗的能力,刘邦怎么说也是一路杀出来的,经验丰富,手下还有樊哙、灌婴、夏侯婴、曹参、卢绾、周勃等一干良将辅佐,怎么说也不至于被区区数千人给击溃。
但现实却是哪怕他麾下这些往日里勇猛无比的将领出手,在对方面前仍旧逃不过一触即溃的下场,反而吕布距离帅旗越来越近了。
看到这一幕,刘邦终于慌了,他发现此人不但勇猛不下项羽,统兵能力上甚至更胜一筹,哪儿跑出来的怪胎?以前从未听过!
不过此时显然不是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刘邦是个很务实的人,当吕布杀到附近之时,他便发现这一仗怕是得输,二话不说,直接拉起张良,驾车便往外冲,这个时候也管不了那些手下将士了。
作为一名乱世中杀出来的主公,刘邦一直觉得能不能打,能力大不大这其实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得能活,你得能在凶险纷乱的战场上活下来,人只有活着,才能有未来,死的再悲壮,那也还是个死人,谈何未来?
正是因为有着这样的信念,所以刘邦对危险有着极其敏锐的直觉,你要说武艺他自然不是顶尖,说带兵他也算不上什么当世名将,只能说不差,有些天赋,说治理地方,那更非他所长,但若说他最大的优点,那就两个,第一服输,第二会跑。
可莫要笑看这两样本事,服输,你得有足够的心胸,不会因为一场败仗气死,输了随时可以卷土重来,也能放下脸面装孙子,这本是至少不会让人活的太差;
而会跑这可不是一般人具备的,你得有过硬的心理素质和决断能力,就比如现在,刘邦的马车撞死不少自家帐下的士兵,但刘邦没有丝毫的怜悯和愧疚,反正现在这些士兵也只有两个结果,投降或者战死。
这战死和被自己撞死那结果都一样,至于投降……那就是未来的敌人,为何要有心理负担?没道理。
吕布的将士面对秦兵时多少都会迟疑一下,刘邦此刻逃命起来,那可比吕布这边凶狠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