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到律法的不足,加以改进和补充,减少冤假错案,这是一件大好事。

“就拿你说的大齐律,关于闯入者被主人杀死,就曾经有钻空子设计杀人的。”

此案发生在京城中,甲乙二人都是做胭脂水粉生意的商人,关系一直不错,不过因为甲的生意一直强于乙,引发了乙的记恨。

于是,乙设计甲夜半闯入私宅,并且将其击杀,在最开始骗过官府,乙被无罪释放。

甲的家人一直怀疑,他们不相信甲会无缘无故在深夜闯入乙的私宅中,这一切更像是有预谋的杀人。

最后,他们找到甲的日记,上面清晰记录一切。

终于,此案明朗,水落石出。

“夜无故入人家者,鞭笞四十。”

林月纱斟酌,此条大齐律很合理,而“主人登时杀者,勿论”则有待考量。

若是主人遇见危险正当防卫倒是实属情有可原,不过造成人死亡,就不好判定是否防卫过当。

“不如把此条废除,再专门针对防卫出律法。”

比方遇见危险,人会有本能的反应,不能一概而论。

“夫君,修改律法自然很重要,然而面对疑案,有些官员为政绩,直接定罪,这些年没少造成冤假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