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二的家人现在已经不想儿子能有活路,但是坑害儿子不要脸的货色,他们也不能放过,希望官府给常家一个交代。”

常家人认为惹祸的根苗在于王氏,王氏主动想与常二通奸。

在大齐律中,对于通奸的定义比较有意思。

未成亲的男女私会不算,男女双方至少一人已经成亲,并且发生了实质行为。

“常家人一口咬定王氏和常二通奸,理由是王氏在没成亲之前已经是破鞋。”

大晚上的找男子私会,难道只是为赏月不成?定然是王氏的男人离家,王氏空虚寂寞,起了心思,引诱常二。

如今常二因为王氏这祸水杀人,死罪难逃,王氏凭啥独善其身?

“只要常二一口咬定二人只是诉衷情,官府就没办法给王氏定通奸罪。”

在现代,通奸和出轨差不多,受到道德的约束,最多被人指点几句,不疼不痒,而在大齐却是重罪。

通奸的女子要被幽禁,下场绝对凄惨。

在这一方面,大齐律没搞重男轻女那一套,对男子的量刑也很重,算是比较公平。

“夫君,想不到你竟对狗血的案子有兴趣。”

王氏和常二到底算不算通奸,找有经验的嬷嬷一查便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