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改变主意(3)(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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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日道:“本王觉得很奇怪,你为什么不选前者?”
“选前者必定会杀人,而清雅不想再杀人了。”这样的理由好么?
尽管那一夜清雅连杀三名刺客,现在想起来还心有余悸。杀人与被杀总是联系在一起的,要么杀别人,要么等着被杀。而助格日重新站立是件好事,这件事不会有性命之忧。
格日依旧笑,笑得平淡而无害的。
清雅弄不懂,他是用笑来掩饰自己的本意,还是真的觉得可笑。从她进入西静王府时,洞房花烛夜,他饮下有毒的酒时也是在笑。清雅很快笑到了一个词——笑狐狸。对,格日就是一只永远带着笑容的狐狸,她永远不知道,下一刻里格日会做出什么事。
“不想杀人的女人,嗯——怎么能做我格日的女人。”格日意味深长,带着两分莞尔。
清雅微微一怔,这话的意思是说:做他的女人就必须得学会杀人吗?道:“大王忘了约定?”
她不是他的女人,他们只是名义的假夫妻。
“本王的腿无法痊愈,你便得永远留在本王身边,看来公主是舍不得离开本王。”
问题又绕回到原地,清雅犯迷糊:难道他的腿真的治不好?若真是这样……
格日笑道:“你还可以改?”
这就像是做赌注,谁也不知道对(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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