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上陆思闲,一点都不意外。

尽管喜欢一个人的理由可以有千百种,最原始、或者说最肤浅的一种绝对是因性/吸引力。

童然本就喜欢同性,陆思闲不论外形或者身材都完全符合他审美,对他有天然的性/吸引力,更何况对方还救过他的性命,以此而生的感激萌发出好感,又在接触过程中逐渐变质,转喜欢,完全是理所当然的事。

是童然从没有喜欢一个人的经历,出于对陌生愫下意识地抗拒,才会后后觉。

他并不乐于自欺骗,一旦确认结果,他也欣然接受。

而在童然的感认里,喜欢谁就应该千方百计去争取,被动从来不是他的风格。可他在感上尚且白纸一张,乍然看清心意一时也难以明白接下来做什么,表白?他不能说一点把握没有,把握着实不大,如果陆思闲拒绝,以对方的性格势必会与他划清界限,半点机会都不肯给。

不可避免的,童然又到了陆思闲曾经说过的那句——喜欢谁,谁就会主动跟表白。

没错,自己喜欢谁,就让那个人主动表白好了。

又何须他来难?

童然咬着唇笑了,心格外轻松,过往面对陆思闲时偶尔的闪躲、紧张和羞涩,此刻也尽数作坦然,以及目标确定后的势在必得。

“陆思闲,”童然就着被环抱的姿势贴近对方耳廓,言辞间埋下暧昧的陷阱,“你喜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