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王振之死(九千字大章加更)(第2/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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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是平衡原则,原本的法则保护各种人和人群的权利,包括意见占多数的人,也包括意见占少数的人。
但是在这里,被朱瞻基修改成了皇帝掌握平衡的原则,不存在少数服从多数,只存在皇帝的意志要得到执行。
其二是辩论原则,所有决定必须是在经过了有理有据的辩论之后才能做出。每个人都有权利通过辩论说服其他人接受自己的意志,但是只有个人与集体的对话,严禁任何人进行直接辩论。
这就是跟法庭上律师之间不能直接对话一样,因为直接对话容易造成无休止的争吵。
其三是就事论事原则。任何议题不能脱离主题,禁止脱离议题本身的人身攻击,禁止任何形式的辱骂或讥讽。
其四是处理原则。当一件事已经有了结果之后,禁止任何人再进行口头抨击,老调重弹。除非是因为在法律上有了冲突,或者时效上已经落后,才能进行书面申请,进行重新议事。
这里面的内容并不算多,朱棣用了一刻钟的时间,大致地看了一遍,然后合上了资料,闭眼靠在了沙发上沉思。
好一会儿,他睁开了眼睛问道:“瞻基,这套法则是你自己所写?”
朱瞻基点了点头,说道:“除了李亮和刘万,皇爷爷是第四个看到的人。”
朱棣心中满是震撼,虽然这套法则看似有些啰嗦,把一件事翻来覆去拆开了说,但是却形成了一套严密的逻辑,让任何人都不能钻空子。
如果大明的朝廷,各州府,乡老会都以这套法则议事,朱棣相信,大明目前的效率提高数倍以上。
他原来还觉得自己这个孙子虽然在武事上有大帅之风,但是在内政上略有不足。
因为他从小对儒家都缺少一种亲近和信赖,这会导致内政的管理上会有一定程度的缺陷,因为整个国家的管理,需要儒家。
可是现在,看到这套议事法则,他完全放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