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合法财产保护(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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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说大明了,历朝历代以来,以皇权为尊的东方社会,官本位的东方社会,所有人的私人财富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上位者予夺予求,下位者只能被动承受。
即使不是高官,一个小小的地主,就能用各种手段胁迫底层民众的财富。
土地兼并是历朝历代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最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一点想要改变,就必须要进行财产保护政策。
这一步走的似乎有点猛,很容易引起步子太大扯到蛋的后果。因为一个上层人,会比下层人更容易学会规则,利用规则。
这条法律虽然好,但是也可能被上层人利用,保护自己的违法所得,所以朱瞻基提出了各种不法收入不受保护。
虽然这条政令可能有漏洞,但是想要发展经济,想要保护经济,在大明是世界上最强大国家的时候,实施起来还是利大于弊的。
最明显的一条,那就是专利的实施,绝对能提高整个社会对技术的研究热情。
比如一些医生,工匠,也会积极地申请专利,保护自己的利益。
然后大明建立起一套技术推广系统,将一些领先技术,优势项目进行统一的推广或者是保护,也能保持大明的经济优势一直领先。
那些大明的邻国,也都会面临技术的关卡和保护,他们若是再想学大明的技术,那就准备面临大明的大军压境。
后世的发展中国家一直受到发达国家的制约,但是现在,大明会成为最大的既得利益者。
而这一点,不涉及学术之争,不涉及道别之争,也是一个最好的试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