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九章 官司(第五更)(第4/5页)
章节报错
在华夏的学说里,人之异于禽兽,最关键的就是知廉耻,懂礼仪。而穿衣则是人与畜生最大的区别。
但是生产力的限制,让织布一直都是个人行为,从来不能规模化,集约化。但是常宽的发明,将会彻底改变这一切。
而这项发明,也成为了大明的第一项申请的专利。只不过,申请方不是常宽,而是大明工部虞衡清吏司,这也算是一项行政命令下的专利申请,申请方和批准方都是一个机构。
虞衡清吏司为此专门安排了一位从五品的员外郎负责此事,算是有了一个专门机构。
按照初步规定,工部虞衡清吏司拥有此专利的十年专利权,其余任何人等和机构都不得防制此物。任何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改进,虞衡清吏司同样拥有权益。
而这项大明的第一项专利在被工部申请以后,立即引起了整个江南的震动,第一个跳出来的不是别人,而是内官监的太监们。
因为明代的织造行业隶属织造局,而织造局则又归内官监管。内官监原本见工部发明了这么好用的机器,原本一个人只能管一台织机,现在一个人却能管理五台织机,效率提升了五倍,这就等于他们现在能扩大五倍的产能。
可是专利一出,他们却不能防制了,这就等于是断了他们的财路啊!
内官监可不怕工部,直接就把官司打到了大理寺。
大理寺也没有接手过这个案子啊,又把这件事汇报给了朱棣。朱棣却以不能越级告发,将案子交由工部虞衡清吏司来裁决。
因为工部才是专利的管理者,所以必须先由工部裁决,如果工部裁决不公,内官监才能把工部作为被告告上大理寺。
这个消息一传出来,立刻全国轰动,轰动的不是专利这个新玩意,大家感兴趣的是两个朝廷部门打官司啊!
连续半个多月,工部与内官监的官司你来我往。首先内官监以织造行业是内官监管辖为由,否定工部的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