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还没结婚呢,就一下子花他这么多钱,挺不好意思的。

她觉得能用钱来还救命之恩,挺值得的,毕竟人情可比钱还要难还多了。

“平笙,我们现在是未婚夫妻了,不要事事都跟我分得那么清楚;钱在我的银行账户里,不过就是一串数字罢了,如果我是一个人的话,肯定这辈子都花不完那些钱,我现在想赚钱给你花,是想让你开心的,你跟我算得这么清楚,那我赚的钱就没意义了。”翊笙一副散财童子的架势,语气严肃认真地说。

“我不是怕别人要是知道了这事,觉得我占你便宜吗?好好好,我不提这事了,走了安男神,我们回慕尼黑了。”

温平笙边哄着他,边挽着他的手臂离开酒店。

坐在车上。

想到翊笙对待繁歌的态度,温平笙心生一丝莫名的危机感。

她闲聊地问,“翊笙,那个叫繁歌的女子,我不是指刚才那个,而是你以前认识的那个繁歌,你喜欢过她么?”

听他说了挺多他以前的事,她大概知道翊笙以前的生存环境有多艰难险恶,在那种情况下,如果喜欢上一个人的话,应该挺刻骨铭心的。

温平笙有些害怕她跟翊笙之间的恋情,因为繁歌的出现,然后会演变得狗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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