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小兔怕翊笙一个人做十几个人的饭菜,会忙不过来,就趁着温母帮抱小歌儿,交代了母亲一声,然后溜进厨房去帮翊笙做饭。

翊笙也没有拒绝,大概是因为温家一大家子突然到访,他母亲没来得及把食材清洗干净,他就让安小兔负责洗食材行了。

“翊笙,你的手表跟聿城是同款哦。”安小兔闲聊道。

“是吗?平笙买的。”翊笙说到这个,眉眼都染上了一层笑意。

闻言,安小兔转过头看了他一眼,“我说呢,你平时做实验,觉得戴这些贵重的饰品是累赘,就向来不爱戴,原来是平笙买的啊;还有,平笙对你挺大方的。”

翊笙沉默了一下,问,“这手表多少钱?”

“也没有多少,我之前给聿城买时,就三百七十多万而已。”安小兔故作不在意说道。

翊笙听完后,沉默了。

三百多万,还而已?

她给他解释说逛街时,看中就买了,因为她给自己买礼物,他挺开心的,于是就没有问价格。

他一言不发地将手里的食材放了下来,把手洗干净,擦干水,再小心翼翼地把手表解了下来,拿了几张抽纸包裹住,然后放进口袋里,才继续切菜。

安小兔在一旁看着他视如珍宝般,对待温平笙给买的手表的行为,就觉得简直不要太可爱。

“安安,上回逸舟跑去跟我说要交伙食费,然后我就随口说一个月三十万,最后他还帮平笙给了,然后我把褥来的羊毛,给了平笙,说是给她的零花钱……你觉得我小气吗?”翊笙淡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