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巧依看了看时间,说到:“我们现在走吧。”

“这么早?”高典惊讶道。

魏巧依说:“开车过去还要几个小时呢,待会迟了也不好买票的。”

高典闻言,觉得也是这个道理,于是他匆匆收拾了一下,说到:“我收拾好了,走吧。”

魏巧依应了声,两人一起下了楼。

这次开的车,是高典的车。

按照高典的说法,这次人太多,魏巧依的车万一剐蹭到不好的,他的车就无所谓。

其实魏巧依本身是无所谓的,剐蹭与否,她都不在意。

但是高典都这样说了,她也点头同意。

坐上车,是高典开的。

灯会的地方,不在这座城市里,而是在另外一座城市。

等高典到的时候,已经五点过了。

他们中午吃了饭,高典收拾一下,出门的时候是一点过一点。

也就是说,过来花了四个小时。

当然真正跑高速的时间没有那么久,主要是在市区花了不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