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子里。

煤油灯散发着昏暗的光芒。

秦瑜坐在掉了不少漆的桌子边,认真的做账本笔记。

上辈子她不喜欢写字,因为顾瑾的字,飘逸俊朗,和他人一样,有些肆意飞扬,却又端正端正有力,特别好看,在顾瑾面前,她写的那字,简直就是鸡爪子画画一样。

后来顾瑾离开了,她猛练硬笔,才将字练了出来,不说非常好看,倒也能让人看出来写的是什么字。

写上日期和天气。

秦瑜认真记上,今日,欠顾瑾,一斤五花肉。

接着,在本子下面写上一行:不念过往,不畏将来,告别曾经的自己,迎接最好的自己。

写完之后,将本子收捡好。

站在镜子面前,她仔细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穿着花绵衫瘦小的身子,脸蛋瘦小,还有不少的痘印,长长头发扎成马尾,是长得普通不能普通的长相,是土得不能土的装扮。

这样的她,顾瑾怎么可能会看得上?

她当年为了所谓的爱情,还的真丧心病狂的不要脸。

哎,年少太轻狂。

被岁月教训,也是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