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干、干嘛?”她眨了眨眸子,呆呆地问。

“去领证。”

两个字,如魔咒般让安小兔立刻清醒过来,有些不可置信看着他。

这这这衣冠楚楚、宛若神祇的男人是刚才那个不穿衣服的混蛋?

“我说了,我目前不结婚,也不会跟你结婚的。”她坚定道。

虽然他长得非常俊美。

但是,脑子进水的傻子才会因为这种事情而贸然和一个陌生男人结婚呢。

“理由。”他问。

“我还没玩够,还没赚钱买买买,还没去普罗旺斯、还没看北极之光、没去巴黎、柏林……一旦结婚,接着就是生小孩儿,就得在家带孩子,还要伺候丈夫,想去哪儿都不方便,所以28岁之前我都没打算结婚。”

她的想法是趁着年轻,该玩就玩,不然结婚了就玩不动了。

因此,她才不要那么早跳入婚姻的坟墓。

“我有颜有钱有权。嫁给我!整个京城你可以横着走。婚后,千亿财产全数上交随你花;孩子生或不生你决定。”

他冷静如若,如在战场谈判般,抛出诱人的闪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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