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男人的年龄不好判断,长发烫过,是黑人风格的爆炸头,胡须也很长,不知多久没剪了。他穿着嘻哈服装,嚼着口香糖,睡眼惺忪一副痞子样。他说的话却截然不同,性格似乎有些阳光。

“小时候的事我不记的了,听说我两岁被领养的。”

“母语啊,我说的贼溜,是我女朋友教的。帅呆了,真败给你了,吃什么随便啊……你们知道随便是什么食物吗?”同样烫着爆炸头的女友闯入镜头喂了一声,他一把揽过对方,笑道:“这是我女朋友陆露。”

“我能体谅我妈,她肯定是不得已的,哪有人会舍得遗弃亲生骨肉呢?这种事也是有可能的,比如说穷到家里没钱买奶粉了,至少要让小孩到有钱人家去过富裕的生活。”

“我想要去找到我那可怜的妈,买漂亮的衣服送给她,请她吃牛排、三文鱼,给她买个大房子。妈,等我哦,我要让你以后享清福,再等我五年,五年就好了。”李杰对着镜头,伸出了五根手指。

“这种文风,这种故事……他怎么想出来的?竟然是在外国开篇?”徐珍珍带着疑问看了下去。

很快女主唐乐乐和女二号林文婷也出场了。乐乐是个傻白甜,林文婷是个明星,两人是闺蜜。林文婷让乐乐假装记者,帮她甩掉了正在交往的一个男明星。

男二号刘念出场则是在家里洗澡,他坐在浴缸里和乐乐聊起了林文婷,希望她能帮他追到林文婷。他不把乐乐当外人,也不把她当女人,因为他们是青梅竹马,有些事早已养成了习惯。乐乐的表情却是尴尬的,她对刘念有特殊的感情。

几个情节突出了主角们的性格,徐珍珍猜测,这会是一个三角恋甚至四角恋的故事。

接下来的情节却完全出乎徐珍珍的预料。陆露和贫穷的李杰提出了分手,因为她要嫁给一个澳洲老男人杰森,还邀请李杰参加婚礼。她说自己这世上最喜欢的人就是李杰,但她喜欢杰森的钱胜过喜欢他。

乐乐、刘念、林文婷三人一起到了澳洲,乐乐成了两人之间的电灯泡。

乐乐在墨尔本傻乎乎的上了陌生人的车,遇到坏人被抢走了行礼箱。一无所有的她在最无助的时候遇到了因为女友背叛,失魂落魄的李杰……差点被李杰卖到夜总会去。

李杰看到了乐乐的行李箱和护照后,又良心发现回去救她,带着她躲进小巷避开了追出来的黑社会。两个迷茫的人一起在户外待了一夜,早上李杰不告而别,帮乐乐拿回了行李箱和护照。

之后李杰刮了胡子,以年轻英俊的面貌去参加陆露的婚礼,刚好有黑帮分子来刺杀杰森,李杰为了救陆露,在婚礼上不幸中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