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官办的纺纱坊,短时间内仅仅燕州就在商务司登记了五十六家纺纱坊。

除了纺纱坊外,还有织布坊,肥皂坊,玻璃坊,水泥坊等。

当然,钢铁坊,酒坊,盐坊这些重点工坊依旧是只允许官办的。

因为转炉炼钢的技术即便当下的西土也尚未掌握,自然要保密。

而酒和盐的利润最为丰厚,自古以来便被官府掌控,作为重要收入来源。

总而言之,他的原则是普通的民用技术可以开放。

朝廷通过向这些工坊征收专利费和税赋获利,不再垄断这些行业。

而核心的技术则必须掌握在官方工坊手中。

今后,随着工业水平的提高,一步步向民间开放。

为此,他还专门令杨贺编写了一份清单,将一些技术列入限制名单,不可向专利司提供。

不过,即便允许开放的民用技术,也只能在江北内部流通,不允许获得技术的商贾私传牟利,更不许未经专利司同意的情况下,向域外国家走私专利技术。

他还在专利司设置了稽查院,负责稽查私传技术的商贾。

一旦查出,视严重情况将处于巨额处罚,令其倾家荡产的同时还要入狱,最高处死。

除了稽查队,他还要求各州郡的武侯司也要配合稽查队,监督不法者。

自古以来,只要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商人便敢干掉脑袋的勾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