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地契(下)(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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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雒阳带出来的金子,都已经在钟离县府中。而那套妇人的衣物自然也留不得,我寻了个偏僻之处,一把火烧了。
我换回了平日的装扮,除了一个装着日常用物的包袱和腰上钱袋里的一些铜钱和散碎金银,别无多余之物。
其实,老丈方才说的话,我自己也曾想过。
我当年之所以决定留在桓府,就是图着那里可以舒舒服服地把钱攒起来,将祖父的田宅拿到手。如今,田宅的地契到了我手中,我大可如老张所言一走了之。
但如果这样,我从此就不再是云霓生,还要一辈子防着被人认出来,即使手里拿着官府的地契,我也无法堂堂正正地住到那里去。
我并不想这样,这是下下策。如果不能回去,就算有了田宅,于我亦无甚意义。
所以,回桓府赎身乃是必要。此外,买了地之后,我的余钱也所剩无几。正好,雒阳里还与许多让长公主头疼的事,想来她还要找我再算上一算,如此大好机会,怎好错过?
打定了主意,我不再多想。
路上,我拦了一辆运粮的牛车,给了车夫几个钱,慢悠悠地往田庄而去。
不出我所料,当望见我家的宅院时,我也望见了门前停着的一溜车马,贵气逼人,在乡野中显得尤为瞩目。
当我走近,院门前一人突然发现了我,喊了起来:“霓生!霓生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