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盯着他:“谢益。”

一会儿后,他举起了双手:“我向你道歉,对不起,我昏头了。”

他又一次抱住了我,将我的脸颊按在他的胸口:“我昏头了,真的,jodie,我没救了。”

假期结束,我回到了纽约,去林伟祺那里接回了阿喵。

他偶尔会给我打个电话,问问我关于假肢方面的问题,接触多了,我发现他是个挺有趣的人,平时不苟言笑,板起脸时还有些凶,但是笑起来后就变得很可爱了。

林伟祺经营着一间宠物店和一间小小的兽医院,因为爸爸妈妈的缘故,我从小就喜欢动物,有时候就会溜到他的店里去看小狗。

我和他一起为小狗洗澡,他教我拿针筒给很小很小的猫咪喂奶,我看过林伟祺为小狗做治疗,他很耐心,很温柔,一边和小狗说着话,一边仔细地帮它清理伤口。

我坐在边上看他,看他走起路来时有些僵硬的左腿,看他沉静严肃的面容,我舔着牛奶棒棒糖,这是他给我买的零食,备在他的宠物店里,说:“女孩子都爱吃糖。”

我能明显地感受到林伟祺与我之间,那一丝微妙的变化,可是,什么都没来得及发生,我突然被导师派去德国进修一年。

一年后,2012年的夏天,我回到纽约,收到了顾铭夕和庞倩发来的邮件,他们告诉了我许多好消息,庞倩考上了研究生,顾铭夕考上了大学,然后,他们要结婚了。

我坐在笔记本电脑前发了半天呆,终于,给顾铭夕回了一封信。

我告诉了他arno家的手鼓的故事,然后,我说:鸵鸟先生,新婚快乐。

最后,我去了美发沙龙,剪掉了我留了多年的长发,又恢复成了一头清爽短发。

我每天都会去晨跑,沿着固定的线路,在固定的时间。这一天早上,我跑步的时候,刚刚拐过一个街角,就有一个人跑到了我身边,与我并肩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