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他的恋爱谈得并不顺利,这段感情只维系了半年,谢益和女友就和平分手。

后来,他又谈过两个女朋友,那时候我已经到了美国留学,他从美西飞到美东来看我,令我身边的人都误会他是我的男友。

我足够铁石心肠,对于谢益的私生活,从不作任何评述。

我没有立场,只是将他当老友对待。

这些年来,我一直按部就班地照着自己的计划在往前走,考上国内最好的大学,选择一个喜欢的专业,去国外的优秀学府深造,我一步都没有踏偏,并且打定主意,读书期间不谈恋爱。

算起来,我已经有四年没回国了,爸爸妈妈倒是来纽约小住过。这一次春节聚餐时,我碰到了久未见面的亲戚朋友,他们都说我变化很大。其实,我只是留了长发,学会了化妆,并且懂得如何选购适合自己的衣服。

我觉得他们都误会了,似乎觉得以前的我很个性,很特立独行,是那种与众不同的女孩。事实上,我和大家并没有什么不同。我已经27岁了,如果完全不打扮自己,大概就会成为别人眼里的科学怪人。

吴旻给我打电话,说高中同学要聚餐。刚巧那天我家里也有聚餐,就推辞说不去了。

我和吴旻念高中时交流并不多,一起到北京念大学后,关系反倒亲近了起来。他是个很纯粹、很简单的人,在美国时,我时常与他在网上聊天,已经成为了不错的朋友。

吴旻说,这一次的聚餐顾铭夕也会来,大家已经八年没见到他了,希望我尽可能地参加。

我想了想,说,好,把时间地址给我吧。

挂下电话,我坐在桌前发了会儿呆,居然,已经过了八年了。

我记忆里的顾铭夕,还是一个18岁的少年。我和他坐在靠窗的课桌边,午后温暖的阳光洒进教室,令我昏昏欲睡,我趴在桌上小寐片刻,眼睛越过手臂看向身边的他。阳光披洒在他的肩头,空气里有无数尘埃在飞舞,他浓密的黑发在强光下泛出健康的光泽,我能看到他修长又优美的脖子,后颈处雪白的衬衫衣领,还有皮肤上小小的绒毛,鬓边滑落的汗珠。

午休时间,天气闷热,教室里的吊扇哗哗地转着,我们这个角落几乎扇不到一点风,但是我的心里却是一片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