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周末的,周围很快就有很多看热闹的群众,那些鄙夷的目光和议论声再一次传来,我也没有慌张,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斜。

接下来,警察一边听我陈述,一边检查相机,发现相机里的那些不堪入目的照片后,警察对着我一顿打骂,说我无耻之极,我这样的人就应该收到法律的严惩。

我大喊冤枉啊!可是这是个以事实说话的社会,没有事实根本说不通,周围的指责声过厉害了,纷纷扬言着赶快把我这种垃圾人送去警察局,免得祸害社会。

警察就这么把我带走了,我反抗着:“你们凭什么带我走?本来就不是我干的,凭什么抓人?”

“走吧你。”身后的警察用力推了我一把,于是十分不友好。

我被带上了警车,可真是有苦难言了,我手上还提着买好的菜,还有李安安急需的卫生-巾。

警察也看见了我买的卫生-巾,警察嘟嚷一句:“真不知道你这种人到底是什么心态!”

我无语道:“警察同志,我都说了不是我不是我,我是……算了,你们爱咋咋吧!总之我没有那么做,你们要调查就尽快调查,最后结果出来了,我一定起诉你们!”

“你还起诉我们,我看你就是鸭子死了嘴还硬,我告诉你,你猥亵妇女,这相机就是证据,判你个三五年都是轻松的了。”

说实话,那一刻我还真有点怂了,平时看新闻也经常看见一些被冤枉进监狱的,我怕自己也遭此祸害,于是也不敢多说一句话了。

到达派出所后,我就被没收了手机和钱包等所有物品,然后就被关在了一间除了几张椅子之外空荡荡的房间里。

这种滋味很不好受,这是我第一次进到警察局,虽然一个月前在京都的机场里也被李安安陷害过,但那就是个机场的保安室,算不上警察局。

我无比焦躁,内心也无比烦躁,距离我出来买菜已经过去两个小时了,李安安叫我早点回去,她要用卫生-巾,这么久我都没回去,她肯定会给我打电话,但手机也被没收了,我顿感烦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