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中不断有人摔倒,如果有力气爬起来,众喽啰们便增予其一阵哄笑。如果倒下去的人不幸摔伤了骨头,或者被冻得没了力气,众喽啰们也不会施以援手。

大伙都是有了今天没明天,死早死晚差不多。况且伤者在攻城时出不了力,城破后还要浪费一份钱粮。

“其实,我觉得杜伏威大当家的办法更好,占一块地盘,好好经营。至少不用大冷天这么跑!”有人跑得实在太累了,吐着满嘴的白沫嘀咕。

“好个屁,那是他运气好,在南边,没有碰见毒王这样的强悍的人物,否则还不是跟我们一样,该跑路照样跑路。再说那几个县城不得不给他送钱粮。他以为自己可以像官府一样,百姓哪个不把他当个贼。平素无论多恭顺,只要官兵一来,立刻跟他翻脸!”

“这倒也是!”议论者附和了一句,转眼又没了声音。作贼就是作贼,义贼也好,恶贼也罢,在百姓眼里总之取代不了官府。

“就是,杜伏威那套根本就是一厢情愿!”小头目将佩刀拔出来,于风雪中舞出几个刀花,“这年头,要么被人杀,要么杀人。没有旁的道,谁死了都别喊冤!”

不被人杀,就得杀人。罗嗦了一路,他最后这句话对底下人鼓舞最大。杀两脚羊,杀官军,杀不同绺子的其他喽啰。张大王的寨子和地盘,不就是这样杀出来的么?

“杀,前面那个村镇据说是一个门阀世家的祖宅所在,所以一直有一只军队坐镇守护,但人不会太多,我们只要杀进去,要什么有什么!”张金称派了几个骑马的亲兵从队伍前头跑回来,大声鼓动。

“杀!”“杀!”“杀!”挂着霜的横刀,铁铲,木棒被纷纷举起来,在风雪中形成一堵移动的丛林。丛林下,一双双红色的眼睛里充满了疯狂之意。

这个村子其实已经不算是村子,因为被一高达近两丈的围墙给围着,张金城带着人马走了一天,终于在傍晚的时候,在大部分喽啰都没累趴下之前,黑黝黝的围墙便映入了群贼眼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