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什么关了灯就看不见还不是一样,那都是扯谈。

莫非关了灯就不再开?把一头母猪变成貂蝉给玩了,醒过来发现身边躺着其实是一头猪,正常人心中都会咯噔一下,乃至对之前的快乐产生反感。

况且做这种事情,图的是什么?是纯粹为了发泄、造人?不,是为了享受!既然要享受,那就和美食一样,食不厌精,要讲个情调!

什么都看不见还玩个屁,不如去买块猪肉戳个洞!

冯浩本身长得不错,因此也有点小颜控,也算是自己支持自己。

他认为这是一个看脸的时代,他交往过的女友,十个有九个是看他条件不错,才愿意和他上床。其中他那还算英俊的外表,显然也是比重不轻的一部分,乃至对于一些年轻女孩来说,这比金钱更重要!

如果来的网友是只恐龙,那冯浩恐怕装孙子躲着绕着走的事情都干得出来。

既然网友是美女,让他请人家住总统套房上豪华餐厅不至于,但基本面子也要充起来。

冯浩不算什么富二代,当然家里条件也不差,算得上小资阶级。

这次的见面、约炮,对于冯浩而言,只是人生过程中的一点小插曲、小惊喜。因此当惊喜过后,自认为把戏做足,刷够好感,这到嘴的肉还没来得及吃,他的老毛病就又犯了。

这厮在酒店里随随便便冲了个澡,然后也不急着去和女网友上床,马桶一蹲,手机一拿,屌丝属性立刻暴露,竟然看小说的看的入迷了!

不怪冯浩不忍释卷,实在是作者太有才。

写同人写到这地步,也算绝了。

好好一个主角,硬是被篡改的面目全非。刚和人家火拼杀的尸横遍野,把什么队友敌人统统杀光,也不收拾收拾换个地方,直接就因为“走火入魔”这种坑爹的理由,要把昏迷的美女追随者就地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