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弓箭手,所有的弓箭手瞄准马射!”

张金称反应很快,目光也很敏锐,但这已经是他所知道的应对方法中貌似唯一有效的一种。

如果有大批的战马倒地,远东军的攻击节奏就会被打乱,喽啰兵们就有机会还手。

但可惜不管是他们举盾过顶抵挡对方的箭矢,还是弓箭手瞄准射击对方的战马,效果都不是很好。

所以,这只是张金称的一厢情愿的想法,射向战马的羽箭和射向人的羽箭一样被远东军用高速移动甩开,喽啰们挽弓的手臂已经开始发抖,落马的敌军尚不足五十。

“这便是毒王的大军战力,果然厉害,而且这还是毒王麾下中很普通的一支大军。”一想到自己可能会被毒王的人马活捉,向来天不怕,地不怕的张金称心中充满了恐惧。

他慢慢将手伸向了自己腰间的横刀,一脸狰狞和疯狂。

“杀吧!老子就不信,最后连自杀的机会都没有。”张金称已经做好了厮杀到最后,然后勇敢自杀的准备。

自从提刀杀了自己快要饿死的儿子和老婆之后,他便已经忘记了“怕”字怎么写,而当他吃过几次人肉之后,他便不再怕任何人,任何东西,所以即使听说了大名鼎鼎的毒王对那些嗜杀的贼首千刀万剐之后,他依然没有畏惧,没有害怕,依然我行我素。

果然还是引来的毒王的大军。

他之前以为自己不会怕任何人,包括毒王,但此时此刻陷入死局之后,他才发现自己心中还有有所恐惧的,或许是以前从未有人如现在这般,让自己陷入死境。

张金城能够活到现在,除了他对危险的敏锐感觉之外,还与他在战场上独到的眼光有关。

比如此时,他便看出他必须亲自带队主动迎战,必须用麾下仅有的三千骑兵缠住敌军,然后再命令所有步卒伺机押上,利用自己一方人数不比对方少实际情况,让双方人马陷入混战之中,只有这样自己才有一线生机,而且若是这两步的安排都很顺利的话,他甚至有可能带领部分人马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