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个月来,饭是他们送,书是他们搬,教宗大人的院子大归大,好看归好看,但被宁奕和裴烦住成了这个样子......两位负责看门的麻袍道者,一度怀疑自己在守着监狱。

宁奕对着两位温和一笑,离开府邸。

他大大伸了个懒腰,骨骼咔嚓咔嚓作响,就这么走在路上,觉得浑身舒泰。

这是他第一次脚踏实地的走在天都的街道上,大隋天下极尽天时地利人和的一座城池,街道的地面是由古老的青石拼凑而成,两旁的酒楼和屋舍,带着历久弥新的芬芳,人流攒动,并没有人认出宁奕来。

少年取出了一小贯铜钱,买了一壶酒,一边喝酒,一遍走在天都的大街上。

寿典刚过,屋檐下挂着一盏一盏的大红灯笼,随风飘曳。

宁奕喝着酒,觉得身子暖了起来,也轻了起来,天都人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这是一种截然不同的气象。

西岭的清白城显得混乱而嘈杂,令人心神不宁。

蜀山地界的安乐城又有些冷清,远远比不上这里繁华。

宁奕看到头顶有迷路的烈麝,从皇城的一角飞了过来,低空掠行,身子砸破了两三盏灯笼,摇摇欲坠,停在城墙上,目光还依依不舍望着某个方向,然后升空,火红的影子越来越小,直至消失在雪气当中。

他笑了笑,心想天都繁华到了这种地步,竟然烈麝都不愿意离开?

就这么逛了一个下午,领略了皇城的繁华。

天色渐晚,宁奕随手丢掉喝空的酒壶,对着双手哈了口气,低头弯腰,掀开厚厚棉布,钻进一个热气迎面的馆子当中。

天都里多的就是这种苍蝇馆子,老板的手艺大多不赖,这种馆子比起酒楼,价格便宜,味道不错,物美价廉,唯一美中不足,就是排场不够,人流嘈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