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场打斗,孙全拿出自己十二成的功力去铺垫、去描写,结果还行,读者的反响挺好。

这说明他重生前,几本扑街的打斗文没有白写。

他终究还是有些擅长的东西的。

如果打戏写不好,他之前那本《不死龙戒》也写不好。

……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孙某人每天都在潜心写作,偶尔分心一下别的事,比如《悟空传》终究还是被付蕾签下来了。

他都不知道付蕾是怎么说服原著作者的。

竟然让作者本人同意版权费分期支付,三十万的影视改编权费用,竟然分三次支付?

那天下午,付蕾来他办公室汇报这事的时候,听完之后,孙某人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心下颇为叹服。

事后,他倒是有点想通原著作者为什么能被付蕾说服同意三十万的版权费,还分三次支付。

——大概是因为《悟空传》字数太少,全文也就十几万字?所以作者本人都不觉得这本书有可能卖出影视版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