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还是像上辈子那样手残,每天只更新四千字,或者六千字。

以他这本书的质量,应该没可能拿到都市月票榜第一。

这本书的新意有,文笔也算可以,剧情也深得装逼打脸文的精髓,可,孙全他自己也清楚这是自己重生前,写的最商业化的一本书,完全是迎合市场来写的,所以,它能满足很多读者对休闲娱乐的阅读需求,却很难让人产生感动的情绪。

简而言之,《我十项全能》这本书,他写得很小白,看的时候挺爽,爽完之后,就仿佛进入了贤者时间——索然无味。

……

这天深夜,在厨房把明天需要用的黄焖鸡和黄焖猪手做好,也完成了今天的码字任务之后,孙全并没有像每晚那样去洗漱,然后上楼去休息。

他带上手机、钱夹和钥匙,出门骑上他那辆旧自行车。

情绪略显低落地骑行在凌晨的街头,漫无目的地骑着。

路过一家通宵营业的报亭的时候,他停车买了几罐啤酒和一包酒鬼花生,然后继续骑行,这次……他有了目的地。

——通河。

是最大的一条河,从中间川流而过,或者说,这座就是沿着通河的两岸修建而成的。

学距离通河也不远,孙全上辈子在学上学的时候,也偶尔来河边玩过,刚开始是和室友,后来有了女票吴静,就常与吴静来这边。

通河的水面有宽有窄,距离学最近的这段河域水面挺宽,至少有四五百米,这里还修建了一座滨河公园,只是因为刚修建成没两年,所以这座公园目前还没什么人气,花草树木都还没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