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写作,出去找个工作,收入能稳定下来,也能多接触一些妹子,结婚的希望好像能大不少。

但理智告诉他……已经太晚了!来不及了!

那时候他已经奔三的年纪,出去能干啥?去饭店当厨师?还是去工厂做普工?

还来得及吗?

做工人,要经验和工龄,而这两样他都没有。

做厨师……是!他自己写作之余,是研究了一些菜,做得也确实还行,但他知道自己凭兴趣研究的那点菜,去外面饭店掌勺的能力是不够的。

因为他以前在大学学的烹饪……主要是理论知识。

想全部转化成实际动手能力,也需要很长的时间,而他那些年写作之余,自己凭兴趣研究的那些菜肴,就属于严重偏科了。

而一般的饭店,要求的掌勺师傅会做的菜要全面很多。

“阿全?阿全你还在吗?你……你能帮我这一次吗?投资或者借给我都行的……”

电话里再次传来孙宇的声音,把孙全的思绪拉了回来。

轻吁一口气,孙全问:“小宇,种无籽西瓜的生意确实能做,但……你会种无籽西瓜的技术吗?这个东西,没有相应的技术,肯定是不行的,如果只是种普通的西瓜,那可能就没什么搞头了,你想啊!农村里每年都种西瓜的人家有多少?但你又见多少种西瓜的人,真的发财了?嗯?”

孙宇:“我知道,我都知道!阿全,我都想好了,你要是愿意给我投资,或者借钱给我,那我明天就去辞职,把现在的工作辞了,然后出去花点钱,专门学习一下种无籽西瓜的技术,这方面你不用担心,哪里能学到这种技术,我早就打听清楚了,唉!要不是我爸说什么也不给拿钱,也不把我上交的工资都还给我,我早就去学了。”

孙全想了想,微微点头,孙宇和他从小一起长大,孙宇的品性他还是了解,可能这么多年没见,有些变化,但他相信一个人品性的好坏,很难有太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