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洞房的传说(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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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凌泉笑了下,摇头道:
“差不多,不过事实上比太妃娘娘想得要残酷些。在远古时代,圣人未出,文字、礼仪等等刚刚萌生,但并未成为主流,大抵上还处于弱肉强食的蛮荒时代。
当时人还不会建房子,就和我们现在一样,找个山洞当作居所。男女婚配繁衍后代是天道,那时候的男人,想娶媳妇可不用三媒六聘,提着根棒槌出去,瞧见漂亮姑娘,一棒子打昏,媳妇就到手了;往洞里一拖,就开始办事儿。久而久之,‘婚礼’和‘洞房’的说法,就流传下来了。”
上官灵烨眉梢蹙起,回过头来:
“这说法真是荒谬,若无礼法制约,人与妖族无本质区别,妖族才会干这种强抢民女……不对,强抢女妖的事儿;这说法你从哪儿听来的?”
“唉,远古时代人族如何,谁都不清楚,不过这个说法很合理,你不觉得吗?”
上官灵烨心思聪慧,听出这话的意思,是在说蛮荒时代媳妇是抢来的,男人在家里处于强势地位。
上官灵烨显然不认同这种说法,她蹙眉道:
“一点都不合理。虽然我不清楚远古蛮荒时代的情况,但史料上有明确记载,上古氏族以母系论传承,这点光是‘姓氏’的‘姓’字就足以佐证。
“那时候礼法不健全,男女关系混乱,儿子不一定知道亲爹是谁,但不可能认错亲娘和一母同胞的兄弟姐妹;这导致了母系必然处于强势地位,父系再厉害也势单力薄,需要依靠母系生存,只能算是母系的……嗯……赘婿。”
左凌泉反问道:“那‘婚礼’和‘洞房’怎么解释?”
“这还不简单,谁说只能是男人提棒子把女人打昏?‘女、昏’二字,完全可以理解为,女人提着棒子,物色健硕的壮丁,一棒子打昏,拖回洞里圆房;在母系氏族,这样的可能性明显要大得多。”
不得不说,这个推论很有说服力。
但左凌泉琢磨了下,还是摇头,否决道:
“不可能。男人把女人打昏,拖回洞里,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女人把男人打昏,拖回洞里,啥事儿都干不了,所以这个说法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