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身世浮沉雨打萍(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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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死婆娘,是我四舅的姘头,本来是个勾栏窑姐儿,别的不行,就喜欢背后损人。”
左凌泉没想到那妇人还和汤静煣有亲戚关系,一时间不好接话。
汤静煣和左凌泉抱怨,自是想左凌泉和她一起数落对方没德行,见此又解释起来:
“我娘是姓陈,陈家在京城也算是大户人家,御史台的监察御史陈茂德,算是我二姥爷。”
“哦?”
左凌泉稍显意外,他还以为汤静煣是个孤苦无依的小家碧玉,没想到家里还有人在朝中做官。
只是,汤静煣对这些亲眷,并没有感到丝毫自得,甚至很反感:
“当年,我姥爷是陈家老大,打理着家中生意,临河坊有十几家铺子是我姥爷的,可惜我姥爷只有一个闺女,没有儿子。后来我爹进京赶考,遇上了我娘,两个人成了亲。
我出生的时候,莫名发生了一场大火,把半个临河坊都快烧没了。
我叫‘静煣’,就是因为‘煣’是被火烤弯的木头,本来是‘禁煣’,为了好听才改成现在这样。
那场大火过后,我娘刚生下我又受了惊吓,不久后就走了;我爹为此得了心病,在我还没学会走路的时候也走了;我被姥爷姥姥带着,起初还好,可自从姥爷姥姥驾鹤西去后,一切都变了。
我二姥爷,也就是陈茂德,有好几个儿子,都不怎么争气。我姥爷一走,陈家人自然就看上了我家的产业,说我娘是嫁出去的外姓人,要把产业都收回去。
我自是不乐意,跑去告官,官府也不好管,因为产业确实是陈家祖业;后来还是老张看不下去,跑去找了缉捕司的主官出面说和。
那主官说,我娘是陈家人,我即便不姓陈也有陈家血脉,没出嫁又无长辈,无立身之本,陈家作为亲眷就得尽抚养之责,不能收回家产,否则有违公序良俗。
缉捕司主官,官比陈家大,陈家就此倒是敢不来强占了,但背地里还是不要脸,从十四岁起就四处给我张罗婚事,想让我嫁出去,好顺理成章把产业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