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功高位不尊(求推荐)(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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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朱慕云说,接受这样的训练,对他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原本你应该身着士兵服,而且也不能使用自己的名字,只能使用一个代号。但这一条,可以免除。但你训练的情况,不能向任何透露。另外,在抗战胜利之前,你不能结婚。”邓湘涛说。
结了婚的军统人员,如果一方被捕,另一方就会成为被捕者的软肋。为了消除这一隐患,戴笠在抗战之后,就特意宣布这样一条纪律。
现在息烽特训班的学员,纪律要比朱慕云严明得多。报到后会被分送到各个学生队,配发全套士兵服,衣服上会有一个号码,以后这个号码会取代学员的姓名。
学员在特训班期间一般不准随意外出,只有星期天下午可以上街买些东西。学员对外通信联络也受到限制,不准向外人提及特训班的任何事情,收发的信件都必须经过检查。
关于特训班的女学员还有项“霸王条款”,军统要求女学员不得与非军统人员结婚,入班前已有男朋友或者已经订婚的,必须割舍旧爱、毁掉婚约,否则本人会遭到关押,圈外的男朋友也会受牵连。
例如,息烽特训班有个上海女学员,原已订婚,在被送往息烽的路上听闻一些特训班的实情,于是伺机逃跑。
但没过多久,她就被抓回特训班关进禁闭室,直到同意参加特训才被放出来,毕业后被强制留在特训班做图书管理员。至于她的婚约,军统多次对男女双方施压,并强迫退婚,最终双方取消婚约才平息了此事。
“新来特训班的学员,首先要接受为期半年的军事训练,实弹射击、战斗演习等科目都是必修课。但你的情况特殊,一切从简。”邓湘涛说。
昨天晚上,收到总部回复后,他就为朱慕云制订了一个训练计划。原本一年的课程,被他压缩到了三个月。
“我射击可不行。”朱慕云说,警察局有的时候,也会有射击训练,可他的成绩,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