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阳金曲用枪指着他,一半是演戏,但还有一半,真是害怕。他现在,不但肩负着抗日的重任,而且天天过的是幸福日子。他可不想,在这样的时候,被人突然给干掉。虽然朱慕云,随时都做好了,为国赴死的准备,可是,他却不想死得这么稀里糊涂。

如果一定要死的话,他希望自己能死得慷慨激昂,能死得大义凛然。在死之前,他要做到,无愧于民族、无愧于国家、无愧于党。像今天这样的死法,那是最窝囊的。这种事情,只能发生一次。

既然阳金曲,现在的实力不如朱慕云,那他就不会客气了。为了给别人敲响警钟,朱慕云不惜得罪阳金曲。反正李邦藩就要上任,自己不管怎么做,都不会有大碍。

“是。”余国辉对朱慕云的命令,历来是不折不扣的执行。

情报处的特务,面对如狼似虎的警卫,本就没有反抗之力。况且,阳金曲已经被余国辉缴了械,他们再反抗,也是徒劳。

“朱慕云,你要为今天的错误,付出代价。”阳金曲脸如土色,他怎么也没想到,朱慕云的胆子,竟然这么大。

“我从来没有被人用枪指过头,今天是第一次,也希望是最后一次。”朱慕云走到阳金曲身前,冷冷的说。

望着朱慕云冷得让人害怕的目光,阳金曲头皮一阵发麻,头发瞬间竖了起来。刚才自己用枪指着朱慕云,确实有些过分了。但是,余国辉也拿枪指着自己的头了啊。一报还一报,朱慕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但朱慕云显然,并不打算就此结束。他一个电话打到货物检查场,又调来了一个班。朱慕云做事,历来不喜欢打无把握之仗。明明只需要三个人就能完成的事,他经常会用十个人。不是他行事夸张,而是追求稳妥。

事实证明,这种看似事倍功半的行为,经常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果。毕竟,谁也不知道,事情会突然发展到哪一步。比如说,上次他去湘凤村和活人潭,带了近一个连的兵力。虽然没有发一枪一弹,可是给对方的震慑,却是无形的。

余国辉见朱慕云调了人,他也打电话到六水洲,又调来了一个警卫班。这下,经济处的实力,占了绝对上风。如果论硬实力,整个政保局,宪兵小队第一,行动队第二,警卫卫算第三。但是,警卫队却有一大半的人,是放在经济处的。这些警卫,朱慕云有调配权,而余国辉就算要调用,必须经过经济处的同意。

“说说吧,为什么要抓玉兰小姐?”朱慕云此时才与阳金曲说话,虽然他的行为有些过激,但姜天明很快就要成为过去时,借这次的机会,灭灭阳金曲的威风,也是应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