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一章 摸底(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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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政保局这样的单位,审核的相对来说,要严格一些。可是,只要愿意,也是可以进来的。总而言之一句话,没有什么,是用钱解决不了问题的。就算是抗日分子,只要愿意花钱,也是有办法想的。
阿二的事,就是明证。抓进宪兵队的人,一般来说,除非“逆用”,否则很难被释放。要不然,不是处死,就是送到了军法处判刑。所谓“逆用”,就是利用叛变者来做工作,从中得到更大的收获。像政保局的一处、三处,都是逆用人员。
可是,马兴标只花了五根金条,小野次郎就将阿二给带了出来。当然,这是小野次郎为了配合马兴标的行动。否则的话,想用金条从小野手里把人买出来,基本不可能。
“杨志进了特务处后,主要用于行动。毕竟我们的一些行动,需要这样的人。”孙明华缓缓的说。有的时候,抓捕嫌犯,需要这种能上房行走之人。
“他为人怎么样?”朱慕云问。作为一名作奸犯科之人,杨志品行不会好。
“当过小偷的人,还能要求他什么?杨志整天好吃懒做、偷奸耍滑,每次参加行动,总是顺手牵羊。为这件事,多次处分过他。”孙明华摇了摇头,无奈的说。
“这么说,他应该是习惯走黑路的人,怎么报信的时候,比普通人花的时间还长呢?”朱慕云疑惑的说。从事发地点,到货物检查场,普通人都不用三十五分钟。但杨志在黑夜还要潜入别人家偷窃,晚上的行动,应该比白天更顺畅才对。
“所以你怀疑他是军统的内线?”孙明华问。朱慕云做事,有些想当然了。
“这种人,军统应该是看不上的。但是,这样的人,为了钱,肯定什么都愿意干。”朱慕云意味深长的说。
“杨志平常花钱,确实大手大脚。虽然到了政保局,但手脚有的时候,依然不干净。平常也没什么朋友,总是独来独往。”孙明华缓缓的说。
“他家里还有什么人?”朱慕云又问。
“这种人,还能成家?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他父母双亡,从小在街上跟着一名老偷,学了这门手艺。长大后,经常进局子。这种人,哪个女人愿意嫁给他?敢嫁给他?”孙明华摇了摇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