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六章 同性(求月票)(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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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仙,有什么办法破解吗?”玉兰紧张的问,她之所以没有答应马兴标的求婚,也是因为井山告诉她,暂时不宜结婚,与马兴标也得尽量少接触。否则,不但马兴标有会灾难临头,她也会有血光之灾。
“办法倒是有……”井山悠悠的说。
“钱好说,请神仙一定要帮忙。”玉兰很懂事的说,破财消灾,这个道理她是明白的。
“你们两人煞气相冲,三天之内不能见面。”井山轮着手指,沉吟半晌后,缓缓的说。
“只要三天不见面就行了?”玉兰说,这倒不算难,毕竟只有三天。
“不错,但你要沐浴更衣、净手煴香、斋戒三天。”井山缓缓的说。
“好。”玉兰郑重其事的说,井山的装神弄鬼,她一点也没有觉察到。
井山要走的时候,又叮嘱玉兰,这三天最好不要待在家里,就住在铁路饭店。三天之后,他会再来,给她下一步的指示。对此,玉兰万分感激。她知道,马兴标身为政保局的行动队长,手里沾过血。幸好遇到了“蒋神仙”,否则以后马兴标,是要下地狱的。
姜伟新第二天,很早就找到了马兴标,想要学车。自从昨天在码头,与马兴标“同床共枕”之后,他对马兴标就有了兴趣。
马兴标昨天下午喝得酩酊大醉,对发生的事情,记得并不是很清楚。他只知道,与人发生了关系,但具体是谁,并不知道。但是,看着姜伟新突然对自己这么热情,他心里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马兴标暗想,千万不要是真的。对同***马兴标是清楚的。在此时的社会上,一女子和另一女子发生爱的关系,在摩登的女学生中间,原是普遍的现象。马兴标曾经就亲自处理过这样的案子,同**之间,因爱生恨,而残杀所爱之人。
大部分人的共识是:同**在法律上道德上和生理上的地位,是种犯罪的行为。这样的言论,甚至还出现在《玲珑》杂志上。
《玲珑》上的文章,视同性恋为“变态的****是“毫无结果的‘消极的爱’,是一种神经病倾向的症候”。在他们看来,“同**的弊害,不但在精神上造成衰弱的病态,即在生理上更蒙极大的影响,对于正常的结婚生活,且有阻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