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叫青菜萝卜各有所爱,京城里有钱人喜欢在小饭店里喝二锅头的多了,好的就是这一口。

吃过早餐后,郝龙将庄睿送到庄园,自己开车回四合院了,虽然庄睿在欧阳军的小区给他留了套房子,但是自感职责所在,郝龙还是一直住在四合院的。

五月清晨的北京城,已经开始热起来了,金刚可是最喜欢这样的天气,冬天穿着一身厚厚的棉袄,让它感觉很不自在。

现在的金刚穿了一条巨大的花裤衩,前段时间看到庄睿戴太阳镜,愣是偷偷带坏了庄睿三副雷朋,加起来好几万块钱了,搞的庄睿实在没辙,给他订做了一副眼镜,乐的金刚每天都将其架在脸上。

“嚯嚯!”

见到庄睿进来,金刚屁颠屁颠的迎了上去,伸出双臂和庄睿拥抱了一下,然后再伸出右臂和庄睿握了握手,那礼节多的堪比英国绅士了。

“我那两个朋友呢?”

庄睿在金刚低下的大头上拍了拍,他知道金刚能听懂自个儿的话,这大家伙越来越人性化了,现在已经成了家里最受欢迎的一员了。

就连庄睿的那对儿女,见了金刚绝对比见自己老爹还亲,只要是来到庄园,整天就腻在金刚身上,搞的庄睿心里那叫一郁闷。

“嚯嚯,嗷唔!”

金刚锤了捶胸口,在前面给庄睿引起路来,说老实话,它不是很喜欢那俩人,来到庄园居然都不陪自己玩,那个小白脸更是连自己打招呼都不理。

动物的喜好是非常直接的,金刚把庄睿给带到靠近游泳池的一个草坪后,就自己跑去开电瓶车玩了,庄园的保安每天都会帮它充电,这也是金刚最喜欢的玩具之一。

“哥俩精气神不错啊,大清早就爬起来了?”

庄睿走了过去,把躺在草坪上闭着眼睛的老四给惊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