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五章 留下(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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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去了京城之后呢?一个没钱没地位、来历不明的容貌出众的年轻男子,很容易被地痞流氓盯上,多番试探之后发现他没有任何依靠,那些人必然会对他下手。
落在了那些人手里,没准日子比在润州的楚馆里还要不堪。
留在杜锦宁这里就不同了,至少他获得了杜锦宁的庇护。只要杜锦宁不对他起什么歪心思,他的日子就不难过。
而杜锦宁会对他起歪心思吗?且看杜锦宁自己长得比安适都还要出色,昨晚见过的那位阳刚气十足的英俊青年又是另一个类型的极品美男,这两人无论容貌、气质都比安适强百倍。以年纪轻轻就阅人无数的安适看来,这两人又怎么会看得上他这种人?
退一万步说,如果他这一辈子注定要以身伺人,那么伺候像杜锦宁或齐慕远这样的人,对安适这种出身的人来说,也算是一种很好的归宿了。
像安适这样的人,从小就培养来伺候人的,自然极有眼水,十分会看人脸色。不用杜锦宁吩咐,他就将他的行李打开,拿出一架古琴,摆在屋子中间,调了调音,朝杜锦宁微一行礼,就弹了起来。
杜锦宁以前在书院里专门学过琴,这几年琴课她也没拉下的。安适只弹了几下,她就知道这个安适果然不简单,琴艺比她不知高明了凡几。
弹琴,不光是拔弄琴弦的手法要高超,更要将整个人融入琴中,以琴传情,以琴明志,引人进入用音律营造的某种意境,以获得心灵上的共鸣。
短短几息功夫,安适就让屋里屋外的众人进入了这种意境,让他们随着自己的琴声或喜或悲,情难自禁。其琴技之高超,由此可见一斑。
安适的琴声不长,不过一盏茶功夫,他就停了下来。
他知道,杜锦宁不会有太多时间来听他弹琴。这样一段不长不短的琴声,足以让人知道他的琴技如何了。
杜锦宁睁开眼睛,看向安适,神情里满是欣赏之意:“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我知道你的志向了。你的琴,弹得真是出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