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锦宁笔走龙蛇,此时已快把那页内容写完了。

繁体字笔画很多,很不好写,而且用的还是毛笔,时不时要去沾一沾墨汁,写字的速度很难快起来。但杜锦宁近段时间写话本可是练出了手速的,提笔快写几乎成了她的本能。想来那截香的长度也是计算过的,她写完内容没多久,香就点完了。

而梁先宽那里,早已经停了笔。

并不是他早写完了,而是他只记住了那页书的前面一小部分内容,后面的根本记不得。即便他想往下写,也写不出来了。

在比赛前他就有输的心理准备了,所以记不起来他也懒得再去思索,干脆放下笔,侧过头来看杜锦宁写得怎么样了。

在关嘉泽特意把杜锦宁找来时,他就对杜锦宁的记性有了一个预测,可此时见他竟然能将那一页的内容全部写完,他心里仍然十分骇然。

要知道,那本《史鉴》之所以被他们选来打赌,一是上面的内容比较晦涩难懂,又不是必背的四书五经,大家比较陌生,没人背过;二来是因为那本书是这个当公证人的学子的祖上抄写的,抄的时候可能为了节省纸张,用了极小极细的楷笔,字写得跟蚊子那么大,一页上面起码有七八百字。他们甲班原先记忆力最好的人,在一截香之内,连背诵带默写,也不过只能默出半页纸的内容而已。

可眼前这位瘦瘦小小,衣着破烂的小孩子儿竟然把整页都默写下来了,而且还多出了一点时间。而他这一边,在乙班以过目不忘著称、特意被他点名参赛的张通,也不过是默了大半页书。

这小孩儿,不是记忆力极强,粗略看上一遍就能记下了;就是她原先就把这本《史鉴》给背熟了。

心思深的人就容易想得多,梁先宽总感觉是后者。

做公证人的那个学子是个十七八岁的青年男子,名叫许成源。他面无表情地宣布:“关嘉泽这一方赢。”便将《史鉴》收好,看向了梁先宽。

他平时埋头念书,从不跟这些人闲聊玩闹,向来独来独往。之所以午歇的时候留下来做公证者,不是因为他古道热肠、乐于助人,而是因为他家境贫寒,比试输的那一方能给他付十文钱。为了赚这点“劳务费”,他才多留了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