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商议(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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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契约分为红契和白契,红契即是到衙门里作登记,交一笔税费,具有法律效力;白契则是老百姓自己私下里签的,有时候会有中人作证,只用作道德约束,并未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房屋和田产买卖会签红契,但其他的为了省钱省麻烦,大家都会签白契。
四人里最有法律意识的自然是现代来的杜锦宁。但一个小小的茶馆,还不被前世见过世面、也有着不菲身家的杜锦宁放在眼里。
而且,她也没脸提这样的建议。
四个人合伙,人家还出钱出力,反倒她拿大头。可末了吧,她还拉着别人去签红契,生怕别人占了她的便宜似的,她做不来这样小气的事儿。
“不用。”齐慕远道,“多大点事儿。”
一听这话,杜锦宁便哑然失笑。
确实,她不把这茶馆放在眼里,而以关嘉泽和齐慕远的出身,又何尝把茶馆放在眼里过?唯一看得比较重的,恐怕就是章鸿文了。估摸着章家的一半儿积蓄都压在了这上头。
“章大哥,你看要不要去签红契?”她转头问章鸿文。
章鸿文有些懵逼,什么红契白契的,不懂啊。
关嘉泽见他那样,便耐心地把这两者的区别跟他说了。
章鸿文赶紧摇头:“你们决定,我无所谓。”
他本来就是被照顾着参与进来的,股子又最少,就算他很看重这份产业,但也不好意思嚷嚷着要去签红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