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万世之基【二合一】(第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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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为了防微杜渐,魏国朝廷还是明确强调,毁币回炉者、私铸钱币者,罪同叛国,一律处死、抄没家产。
看到这两条,人群中那些有见识的人,纷纷点头,暗自在心中称赞:魏国朝廷做事,还是非常严谨的,堪称滴水不漏。
再然后,就是金条、金砖跟圜钱的价值比例。
在榜文中,魏国朝廷规定了金条、金砖的规格大小以及重量,且反复强调,两者上面必须有户部辖下「金部」的章印铭刻,任何没有金部章印铭刻的金条、金砖,或者在满足规格大小范围内却不够分量的的金条与金砖,即为伪物,禁止流通,否则,则按照律令交予罚金。
“金银不能流通了?”
诸国的商贾们为之哗然。
要知道,可能对于民间百姓来说,金、银是相对遥远的财富,但是作为行商的商人,他们手中却有不少数量的金、银,而如今,魏国朝廷明令禁止民间的杂金流通,这可如何是好?
好在有了刚才的一幕,诸商贾们也不着急,继续在榜文中寻找相关的答案。
很快地,他们就从中找到了答案:只需到金部兑换成符合规格的金条或金砖即可。
至于金条跟金砖的价值,榜文中明确表示两根手指长短粗细的金条,价值约一百枚金圜,而一块手掌左右大小的金砖,则等值十根金条,两者皆有尺寸大小以及重量的硬性规定。
而最后,则是对于「纸契」的补充规定。
以往的「纸契」,是两名商贾间的交涉,最多再加一个担保人,但这并不足以成为魏国刑律判断的标准,毕竟也有一名商贾合伙担保人故意坑害另外一名商贾的可能性。
因此魏国朝廷现今规定,在目前魏国货币无法满**易需要的情况下,交易双方的两名商贾,需到相关府衙——依旧是户部辖下的金部,在金部官员的面前,当面签订纸契,签字画押,并由该名金部官员签署姓名,盖上章印。
这样的一份纸契,才具有合法性,魏国朝廷会保障这份纸契。
看到这一条,布告牌前的商贾们抚掌庆贺,毕竟谁也不愿每次交易都带着几箱几箱的钱币或者金银对不对?这非但有被劫掠的危险,而且也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