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种合同对于韩艺这种经济诈骗高手而言,那简直就是信手捏来,耗费毛的精力,唯一令他烦恼的,就是书面他不太会写,所以这份合同其实是郑善行代笔写的。

至于法律效应,昨天户部也跟他们说了,你们要么就不签,签了双方就必须执行合同里面的一切内容,否则的话,就是违抗圣旨,这能不看仔细吗?

一个个捧着合同,双手抖得字都模糊起来,这哪是签合同,分明就是签认罪状啊!

他们确实非常的认真在看,但是他们的文化程度也就那么高,有几个还不认识字,赶紧找人来帮忙看,一字一句跟他们解释,个个都跟小学生一样,一手托着额头,听着解释,另一只手一个劲的擦汗,头筋涨疼的要命。

论语都没有这么多字啊!

这倒是出乎韩艺的意料之外了,他以为就他文化程度最低,因为这毕竟古代,书面方式对他而言是一个非常大的障碍,关键在于以前的韩艺也就一个小学水平,还没有他认得字多。可如今弄了半天,他还算是最高的,至少他看得懂,因为他前世也没有少研究古文字画。

毋庸置疑,这绝对是一份跨时代的的合同,里面有两个最为主要的特征,就是权益分配和赔偿。写的非常细致,考虑的非常周详,前面韩艺说的其实都写在里面的。

一旦涉及到赔偿,这些商人就开始心慌慌了,因为以前的合同,只是一个表明大家合作的意向,什么违约赔偿,完全没有。每个商人都是逐字逐句去看,每一条都得向韩艺问两三遍,生怕里面有陷阱。

韩艺对此也表示理解,不厌其烦跟他们解释。

就在这无止尽的讨论中,日已偏西,可见他们的文化程度之低,以及他们对于诚信的恐惧。如果可以的话,他们绝不愿意签署这一份合同,因为他们不想为自己的任何违约支付赔偿,他们都觉得这样太死板了。

但是韩艺的语气非常坚定,签则合,不签则散。

终于研究完的魏青,突然道:“韩小哥,我有一个问题,想问问你。”

说话时,那是点头哈腰啊!

其实他最害怕了,因为当初就是他在行会挑起的事端。不过韩艺似乎没有拿他出气的意思,他这才敢张口发言。